新生命信仰宣言
一、聖經(The Holy Scriptures)
我們相信整本《聖經》,包括舊約與新約,是神所默示的話語,無誤且具最高權威,足以指導信仰與生活的一切事(提摩太後書3:16–17;彼得後書1:20–21)。
二、三一真神(The Triune God)
我們相信獨一的真神,永恆地以三個同等同榮的位格存在:聖父、聖子與聖靈(馬太福音28:19;哥林多後書13:14)。祂是萬有的創造者、維持者與主宰,配受一切敬拜、榮耀與順服。
三、耶穌基督(The Person and Work of Jesus Christ)
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是永恆的神之子,藉著聖靈感孕,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,成為完全的人而不失祂的神性(約翰福音1:1,14;腓立比書2:6–8)。
祂為我們的罪被釘十字架,流血而死,成全救贖(哥林多前書15:3–4;羅馬書3:24–25)。
祂在死後第三日身體復活,升天坐在父的右邊,為信徒代求,並將按著應許再臨,審判活人死人,建立永恆的國度(使徒行傳1:9–11;啟示錄20:11–15)。
四、聖靈(The Holy Spirit)
我們相信聖靈是三一真神的第三位格,祂使世人知罪,引導人信主耶穌基督(約翰福音16:8–11),並在信徒裡內住、更新、引導、安慰,且賜下屬靈恩賜以建立基督的身體(哥林多前書12:4–11;加拉太書5:22–23)。
五、人與罪(Humanity and Sin)
我們相信人是照著神的形像被造(創世記1:26–27),原本與神相交,但因亞當的悖逆而墮落,全人受罪的玷污,失去與神的交通,靈性死亡(羅馬書3:23;以弗所書2:1–3)。
因此,人無法靠自身努力得救,唯有藉著神的恩典得以重生。
六、救恩(Salvation)
我們相信救恩全然出於神的恩典,藉著聖靈的重生與耶穌基督的代贖而成就(以弗所書2:8–9;提多書3:5–7)。
凡悔改並相信耶穌基督為救主與主的人,得以稱義、成為神的兒女,並得永生(羅馬書5:1;約翰福音1:12)。
七、教會(The Church)
我們相信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由所有重生得救的信徒組成(以弗所書1:22–23;哥林多前書12:12–13)。
地方教會是信徒敬拜、團契、造就與事奉的群體,受基督為元首的引導,遵行祂的大使命(馬太福音28:18–20)。
八、聖禮(The Ordinances)
我們相信主設立了兩項聖禮:
一,洗禮(Baptism) — 是信徒得救後對信心的公開見證(馬太福音28:19;羅馬書6:3–4)。
二,聖餐(The Lord’s Supper) — 為紀念主的死、宣告祂的再來(哥林多前書11:23–26)。
這兩項聖禮不具拯救效力,但乃是順服主命的信心行動。
九、基督徒生活(The Christian Life)
我們相信蒙恩得救的信徒應以敬畏與感恩的心活出聖潔的生命,靠聖靈得力,愛神愛人,追求公義與真理(羅馬書12:1–2;加拉太書5:16–25)。
信徒被呼召作光作鹽,在世界中見證福音的真實與盼望。
十、末世與永恆(The Last Things)
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必親自再臨,使死者復活,施行公義的審判(使徒行傳17:31;帖撒羅尼迦前書4:16–17)。
信徒將與主永遠同在,在新天新地中享受祂的榮耀;不信的人將與神永遠隔絕(馬太福音25:31–46;啟示錄21:1–4)。
附註
本信仰宣言乃本教會信仰與教義之基礎,凡教會之教導、事工、管理與決策,均當以此為準則。